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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居民在国外、外省市死亡后的遗体如何处理?
编辑:殡葬频道 | 来源:弘慧网 | 标签:国外死亡 遗体 | 发布时间:2008-5-1
本市居民在国外、外省市死亡后的遗体如何处理?

在国外死亡、遗体运回本市火化应理如下手续:
    (1)丧主或丧事承办人提供当地的死亡证明;遗体防腐证明;棺柩移动证明;到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。
    (2)到居住地警署(派出所)办理殡葬死亡证。
    (3)安本市市民的具体手续办理,特殊要求于殡仪馆协商,签订委托书。(如机场接运棺柩等)。
    在外省市死亡,遗体运回本市火化应办理如下手续:
   (1)丧主或丧事承办人提供当地的死亡证明以及本市的殡葬死亡证,如是交通事故,须有事故处理后允许遗体搬运的公安交通部门的证明;当地殡仪馆允许放行的证明;以及家属要求将遗体运回上海火化的书面申请书。
   (2)到上海市殡葬管理处业务科办理遗体接受证明(图十四)指定殡仪馆负责殡殓业务。
   (3)到殡仪馆安市民办理丧事的一般顺序办理殡殓手续。由殡仪馆派车去外省市接运遗体或由当地殡仪馆运回上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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