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侨、港澳台同胞遗体在本市火化的手续应当如何办理?

作者:殡葬频道 | 来源:弘慧网 | 标签:华侨、港澳台同胞遗体在本市火化的手续应当如何办理? | 发布时间:2008-5-1 0:00:00
华侨、港澳台同胞遗体在本市火化的手续应当如何办理?

(1)华侨、港澳台同胞在沪死亡后,丧主或丧事承办人凭医院出具的医疗死亡证明到当地公安警署(派出所)注销户口,领取殡葬死亡证。
    (2)凭死亡证,死者护照,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证明材料,到龙华或宝兴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。(接运遗体,遗体防腐,租借礼厅,购买丧葬用品等),一切安本市市民的一般程序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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